(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6克/人天)的标准;
(3)工作人员引导顾客选择低盐少油膳食;
(4)菜谱标示菜谱能量,有条件的餐厅可标注各类营养成分,服务人员能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膳食。把新鲜水果、奶类和饮用水作为餐厅供应的一部分;
(5)菜谱中有供不同人数食用的平衡膳食套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多部门参与
由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和爱卫办牵头,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宣传、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等部门力量,共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形成政府支撑、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合力创建的氛围。作为创建活动实施主体的街道/乡镇、单位、食堂/餐厅要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行动小组,吸纳社区/村组、单位的积极分子形成工作团队,广泛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整合各方资源,加强技术指导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要与其他领域的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各方资源,特别要与健康城市、卫生城市(镇)、文明城市(镇)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将示范创建纳入政府推动的创建活动中,既丰富各项创建活动的内容,又借力实现示范创建的目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疾控、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等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为示范创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培训和指导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街道、单位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行动执行能力。
(三)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大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跟踪进度,围绕政策支持、经费投入、部门协作、技术指导等方面,每年组织督导检查。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行业、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和考评作用。如在示范单位引入职工满意度评价;在示范食堂/餐厅开展内部自查;发挥餐饮行业的行业自律,支持示范餐厅的创建。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及其效果,提升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的影响力、认同感和竞争力,使示范创建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