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苏卫疾控〔2010〕17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前一阶段,各地围绕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人员培训、宣传发动、疫苗及相关物资等准备。为切实做好下阶段摸底调查、现场接种及督导评估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地要按照《2010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苏卫疾控〔2010〕15号)和《2010-2012年江苏省消除麻疹行动方案》(苏卫疾控〔2010〕16号)的要求,逐级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切实落实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技术培训与指导,督导和评估等工作。省卫生厅已成立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和督查与技术指导组(见附件),以指导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并采取在学校、车站、集贸市场等地张贴宣传画、印发宣传单、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群众充分了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重要意义以及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具体安排,提高群众的自觉参与意识。近期,省疾控中心将分发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海报、工作手册及折页等宣传资料。
三、要利用9月在全省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级中学统一开展在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这一有利时机,抓紧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四、要认真组织现场接种及相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方法和操作规程,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和缓种原则,加强预防接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接种相关措施,确保安全接种。从9月11日起实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相关信息日报告制度,由各市疾控中心于每日中午12时前将前一接种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样式已发至各市疾控中心)上报省疾控中心,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疾控中心汇总后,于16时前报送我厅疾控处。
五、要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准备工作。认真制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应急预案,准备好相关设施、器材和药品,成立技术指导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组,加强监测,及时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进行妥善处置。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以最快方式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核实后立即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