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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落实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政策具体业务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落实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政策具体业务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闽人社办〔2010〕193号)


省国资委,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205)精神,促进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服务企业的发展,确保年底前政策措施初见成效。经研究,我厅定于2010年9月2日在福州召开落实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政策具体业务工作培训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9月2日(星期四),会期一天。9月1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

  福州大饭店(福州市斗东路1号)

  三、会议内容

  1、学习落实闽人社文[2010]205精神,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更好适应产业、企业的发展需求。

  2、对闽人社文[2010]205进行文件解读、说明经费补助受理流程和提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相应政策措施。

  3、学习职业技能鉴定具体操作办法:对技能鉴定申报、考务流程、组织命题、实操安排、专家考评以及鉴定站设立等职业技能鉴定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进行讲解。

  四、参加人员

  1、邀请省国资委相关处室人员参加。

  2、省国资委下属17个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1人;17个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各选派两家拟实施培训资金直补的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1人。

  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和负责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受理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各1人。

  4、各设区市辖区内拟实施培训资金直补政策的企业的分管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各1人。每个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8-10家企业,主要是先行实施培训资金直补政策的示范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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