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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失效]


  2.1省海洋与渔业厅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与主要职责:

  2.1.1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厅长

  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厅长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任副组长。

  成员:厅防灾减灾处处长、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处处长、渔业处处长、渔政渔港监督处处长、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分管副总队长、厅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省海洋预报台台长、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厅防灾减灾处。办公室主任由厅防灾减灾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厅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兼任。

  2.1.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渔业防台风工作,研究和通报本系统防台风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

  (2)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海洋与渔业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渔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3)确定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向灾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⒉1.3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组织渔业防台风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厅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渔业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2)在台风发生期间,负责落实应急值班;掌握、报告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工作和全省渔船进港、渔排人员转移等情况。

  (3) 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台抗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组织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2.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⒉2.1防灾减灾处:承担厅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⒉2.2厅办公室:负责防台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防台风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通过渔民之友栏目发布防台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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