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全市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和管理交通行业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进行业科技进步。
(十一)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二)为大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指导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审核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指导和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三)综合交通科
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城乡客货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