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涉外管理科
负责外国驻鄂领事机构及人员在宜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宜活动的调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国驻鄂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在宜的管理并与之交往活动;负责在我市发生的涉外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本市公民、机构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工作;办理涉外公证的认证工作;负责来宜外国领事机构、人员及临时来宜外国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的申请及延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
(五)侨务科
贯彻实施国内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调研、综合本市侨务工作的情况,向上级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市有关侨务工作政策;负责全市侨务扶贫工作;负责处理华侨、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负责涉侨对外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教育部门研究解决归侨、侨眷子女和华人在国内子女的升学、自费出国留学等有关事宜;负责华侨等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
负责华侨、华人、侨领社团和新移民的接待工作;做好本市在国外重点华侨、华人、侨领社团和新移民的联络工作;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华侨、华人与本市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与交流;承办本市对外华文教育事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负责我市与港澳特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与联络、接待与礼宾工作;促进、协调本市与香港、澳门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工作。
负责赴我市港澳记者的管理及涉港澳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宜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接待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中联办及港、澳特区政府安排来宜参观考察、学习的港、澳地区各类代表团组;负责来宾参观点的开辟、调整和对外开放地区的考察报批工作;负责港澳情况的有关调研工作。
(六)外国专家科(对外使用“宜昌市外国专家局”名称)
归口管理外国文教和经济专家;承担经济技术管理领域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的审核报批;承担市级配套国家重点外国专家项目经费的预算和计划审核;承担引进国(境)外有关人才智力行政许可的实施工作;承办国家“友谊奖”和省政府“编钟奖”等对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承担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报批和其他培训项目审核;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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