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为大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管理宜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所属学(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办机关机要、文秘、档案、国家安全、保密、电子政务、会务、礼宾工作的外事接待综合报批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全局性、宏观性的归口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拟订相关工作规划;承担起草文字材料及重要文件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编辑内部刊物和编写宜昌外事志;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负责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及人事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为外交部选派驻外使(领)馆工勤人员的工作;承担办党组的日常工作。
(二)礼宾接待科
承办对外交往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开展和指导与各地区建立友好城市的工作,促进相互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各地区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办理出访各地区团组和邀请来访的有关事项;具体办理市级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和口、笔译及函电事务;负责外宾参观点的开辟、调整和对外开放地区的考察、报批工作;负责赴我市外国记者的管理及涉外宣传报道工作;参与承办全市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指导协调所属学(协)会工作。
(三)出入境审批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出国(境)、来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承办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审核、报批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宜的审批、审核、报批事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来华人员审批工作,检查、指导市内各有出国(境)、来华审批权单位的审批工作;指导、检查市内出访团组完成任务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调查处理出国(境)、来华工作中的违纪案件。
贯彻执行国家及外交部有关护照签证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的申办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签注的申办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国有及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出具因公出国(境)证明工作;负责本市因公出国人员申办外国签证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领区内的签证申办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