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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
(闽建城[2010]28号)


  21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镇政府:

  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决定,大干150天,集中力量实施“五大战役”,小城镇改革发展列为战役之一,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小城镇战役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年底前有取得明显成效和看得见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要求,到2012年底前,每个试点小城镇(除污水已纳入城市、县城处理外)要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和逐步完善污水管网,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目前21个小城镇污水厂和管网建设滞后,进展缓慢,各试点小城镇要高度重视。一要尽快完成前期工作,对选址、征地、设计、招商以及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的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要采取超常规办法,统筹安排,穿插进行,今年10月底前要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二要抓好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抓好进厂主干管和沿河截污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厂建成后能同步进水调试,新建道路要同步铺设污水干管,并完善小区污水支管,实行雨污分流。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旬报、月报制度,各试点镇要确定一名熟悉情况的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将本镇污水处理项目工作进展、形象进度等情况按旬、按月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附表2)。联络员名单及项目现状情况请与8月20日前报送省厅城建处(附表1)。

  各试点镇联络员要在每月11日、21日和月末下午5:00前完成旬报工作,次月第1日同时报上月项目进展情况和当地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有关动态信息。各地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报送,统一使用附表2进行信息填报,联络员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并根据项目进展动态及时填报。附表2可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fjjs.gov.cn下载。报送的文字资料既要有总投资额,项目的形象进度,又要有每旬、每月完成的投资数,对项目重要区域和关键节点等实施情况要进行重点分析说明。

  联系电话:0591-87562702  邮 箱:jstcjcs@126.com

  传  真:0591-87512100 87503759

  附表:1.21个试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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