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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关于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9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提出的《关于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宏观调控方针,按照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积极扩大直接融资”的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10〕6号)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满足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资金需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抢抓历史机遇,充分认识发展企业债券融资的重要性和现实性

  (一)发展企业债券融资对于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优化现代金融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债券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重要融资工具之一。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可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扩充资本实力,改善融资结构,降低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可促使企业规范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品牌效应,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据统计,2009年,全国共发行企业债4252.3亿元、中期票据6885亿元、短期融资券4612.1亿元、公司债734.9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5.15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12.65亿元。与此同时,2009年我省共发行企业债32.5亿元,中期票据69亿元,短期融资券92亿元,分别占到全国总量的0.8%、1%和2%,不仅与经济发达省份有很大差距,也与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很大差距。

  (二)发展企业债券融资面临难得的政策环境和历史机遇。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债券市场发展,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短期融资券后,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自律管理,并对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采用更为市场化的注册制管理方式,彻底取消了行政审批。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取消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限制、降低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简化企业债券审核程序、拓展企业债券融资用途等政策措施。200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的限制条件。一系列措施的陆续出台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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