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海南省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增强合同意识,通过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严格依照服务合同约定收费,纠正超合同约定标准收费行为,治理不合法收费现象。

  (五)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对没有或者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建或补充。要严格查处挪用、截留行为,加大追缴挪用、截留的专项维修资金力度,切实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在2010的12月31日前对所属辖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一次清查。

  (六)建立健全物业项目建设资料备案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建设单位在物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报送相关资料的接收、建档和保存工作,并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复印、查阅资料服务。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做好物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完善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建立物业管理人员信用档案。

  三、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执法合力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条例》对规划、城管、环卫、物价、公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各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物业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按照《条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能。

  四、依法行政,提高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工作水平

  《条例》全面规定了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转变管理思路,规范行政行为,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管理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作用。

  附件:1. 《海南省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方案

  2. 《海南省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参阅标语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1
《海南省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