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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质监系统“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组织互动交流。结合技术机构“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和“质量月”活动,安排专家现场咨询答疑、免费检验样品、观摩现场测试过程等现场开放活动,鼓励系统技术机构打造成社会的公共实验室,在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举办全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建设与发展成果图片巡回展,采取在线访谈、专题短片、制作宣传手册等宣传形式,全方位的展示质监实验室水平,正面树立质监实验室形象。

  (三)开放时间

  各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全省系统实验室在9月1日-9月30日期间集中对社会开放。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和“质量月”活动,认真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和实验室开放计划表(详见附件2),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局及省局直属技术机构的活动方案请于8月25日前报送省局科技处。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部署,精心选择拟开放的实验室和采取的开放形式。省局将于9月中旬组织省局直属技术机构及相关国家中心在杭州举行“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仪式(具体方案另发),届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专家、学生、企业、消费者代表等走进质检实验室现场,现场观摩检测过程,向社会公众展示实验室能力水平。与时同时,各市局要与省局上下联动,同步举行有影响、有特色的开放活动,以取得良好的效果,提升质监部门整体形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切实加强“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促进社会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省局报送相关信息。并请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总体情况、亮点及特色、存在问题和建议形成总结材料上报省局科技处。

  联系人:沈静,电话(传真):0571-85120682 ;

  邢璐,电话(传真):0571-85023601。

  附 件:1、全省系统重点开放的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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