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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宜昌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支付结算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以完善支农服务方式为手段,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宜昌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规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逐步实现涉农资金发放的电子化操作,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认知与使用的程度和范围,缩小农村与城市在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方面的差距;增强涉农支付清算系统业务处理的广度与深度,扩大支付清算网络在涉农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覆盖面;丰富农村支付服务主体,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支付体系的建立。

  具体目标是:至2012年底,在市直预算单位全面推广使用公务卡;全市金融机构网点支付系统的参加率力争达到90%,其中农村乡镇网点达到100%;争取在有条件的网点全部布放ATM机;POS机具(含电话POS)在现有基础上增加750台,其中村镇370台;实现公共转移支付、涉农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等电子化发放率达到100%,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5%。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支付体系建设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完善支付系统应急处置预案,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乡镇网点通过代理方式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使支付清算网络真正延伸到乡镇,为跨行资金结算提供便捷、高速、安全的资金运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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