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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子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做法与经验的通知


  一是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差额变为全额预算管理。二是医务人员津贴补助和人才培养等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乡镇卫生院的运转经费由财政定额补贴,每院年均10万元。三是将公立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由县财政逐年清还。四是按比例下调所有检查和诊疗费用、门诊和住院费用,下调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补齐。其中,CT下调了30%,磁共振、彩超等平均下调了15%,胆结石手术费用下调了近三分之二。五是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更新由县财政负担。

  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创新医药购销体系

  一是取消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县财政按药品实际销售额的15%予以补贴。二是县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以大额团购换取药品低价格,采取三轮竞价、一轮议价的办法,公开招标,确定一家配送公司负责全县药品供应,实现了药品目录、价格、质量、采购、配送和结账“六统一”,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0%左右。全县集中采购药品总体价格较省招标价低23.3%,计划药品配送率达到95%以上,每年减轻群众负担800多万元。三是结合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和临床用药需求,动态调整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药品目录,并将新增的药品目录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三、五轮驱动,提标扩面,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实行“五轮驱动”。公立医院改革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等制度相衔接,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综合效益,使患者在“一降一提”(即医疗费用降低,医疗保障水平提高)的政策保障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二是扩大医保覆盖面。将国有困难企业、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保困难人群纳入医保范围,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新农合参合率达95%,城镇职工参保率达95%,城镇居民参保率达85%。

  三是提高补偿标准。大幅提高筹资标准、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封顶线,降低各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将参合人员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7倍多。

  四是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城乡医疗救助的最高救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2万元。实施补充医疗救助制度,县财政列支500万元,对患者经新农合、医保报销、民政救助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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