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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关于荆州银行业全面实施信贷资金回流工程支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3实施科学的不良贷款问责制。结合县域金融服务对象和风险特点,改进县域银行不良贷款考核办法,合理确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对信贷员所放贷款质量的考核以综合不良率为依据,允许新增贷款有1%-2%的不良率容忍度。严格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对在支持县域经济创新发展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风险和损失的,应依法依规免于或从轻问责。

  (八)加强窗口指导,增强监管引领能力。

  1强化监管引领。通过审慎监管会议、金融形势分析会议、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宏观政策指导,引导银行机构自觉贯彻“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把思想真正统一到支持“三农”、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上来。对全市大型企业和项目融资,原则上均由银行业协会牵头组建银团贷款,防止银行间无序竞争,让银行机构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县域地区的金融服务。积极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在辖内县域之间、同业之间调剂资金,加强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县域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

  2积极协调构建三大平台。由银行业协会牵头成立“荆州市小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建立银企融资需求互动平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建立政、银、企三方信息沟通与对接平台;提高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对“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大力推动做大做强融资担保平台。

  3加大考核力度。采取“五挂钩五限制”的监管措施,即与银行机构准入挂钩、与新业务开办挂钩、与良好银行评选挂钩、与支持地方经济突出贡献奖评选挂钩、与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考核挂钩;限制市级银行机构随意调集县域银行资金,原则上当年吸收存款用于支持当地;限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与市外社团贷款;限制法人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业务规模;限制办理“两头”在外的票据转贴现业务;限制撤并县域银行机构网点,对回流工程的实施情况,坚持常态监测,按季通报,按年考核。

  (九)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促进金融经济和谐发展。

  1落实和出台优惠扶持政策。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企业抵押贷款评估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荆政办发〔2008〕52号)精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对县域银行依法收回、处置的抵债资产,按现行政策最低标准收取相关税费;出台引进新设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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