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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体教结合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体教结合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巢政办〔201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体教结合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日

关于加强体教结合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30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用”的原则,以“统一思想、规范操作、合作协商、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为目的,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努力开创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积极推行以“五进校园”(体育组织进校园;体育设施进校园;体育项目进校园;体育队伍进校园;体育竞赛进校园)、“三有”创建(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三走”活动(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为内容的“五三三”计划。争取用3年时间,使我市中小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力争使我市90%以上中小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学生体育竞技运动水平。充分发挥传统项目学校、市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人才培养功能,积极开展体育特色学校(班)创建工作,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现有基础上,创建1所省级“体教结合”特色学校(班)、3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5所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育5所左右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培养和造就大批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在省内外重大比赛中创造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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