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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交安监[2010]30号)


各市、州交通局、公安局:
  为了切实做好各行业安全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冯健身常务副省长指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对全省各行业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冯健身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开展全省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总体要求,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结合我省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1-2人一般事故,严防3人以上交大事故,杜绝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确保全省道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7月5日至7月15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采取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督查和省厅重点抽查的方式,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及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各市、州交通局、公安局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海事和交警等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企业和道路、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省运管局和省海事局要组织人员形成检查组在行业内开展检查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将抽调人员于7月中旬对本次检查开展督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方面
  1、检查重点:运输企业(含公交、出租车行业企业)、客运站点。
  2、检查内容:一是运输企业(含公交、出租车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等。二是事故频发路段实行24小时监控情况;三是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查处情况;四是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一般责任事故(一次死亡1-2人)和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五是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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