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近期,我省大部分地区遭受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在甘南、陇南、天水、庆阳等地,暴雨致使部分工矿企业停产、道路运输中断,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8月7日夜22点左右,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暴雨引发特大泥石流,致使1117人遇难,627人失踪。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最近一段时间,我省大部地区仍有暴雨或大暴雨,为了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省政府应急办应对近期强降雨天气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0〕97号)和《关于深入细致地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0〕98号),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强化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协调联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和防范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汛期安全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在汛期期间要做到“六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和措施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应急保障到位,确保汛期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深刻认识到今年汛期降水强度强、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打好汛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攻坚战。继续强化各项防汛准备,全面落实预案、队伍、资金、物料等各方面的准备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着力做好汛期灾害监测预警,特别要加强对局部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传递汛情;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双目标责任制”,层层建立并落实防汛责任制,切实做好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泥石流等造成的危害,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及时预警。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公路工程建设和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在汛期要启动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机制、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安全预警机制、高速公路安全预警机制、道路运输安全预警机制、公路养护安全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要部位,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落实巡查人员责任,加大汛期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二是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大对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桥梁和高边坡的安全施工管理,对隧道、桥梁和高边坡施工要做好超前预报,在汛期施工时,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巡查,预防突发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在强对流天气和强降雨期间暂停野外施工作业。要加强对在建项目人员集中的施工场所和民工驻地的安全监管,及早将人员驻地设在地势开阔、地质稳定、可以避免洪水和泥石流发生的地方,并选择好材料、机械的存放位置,避免因强降雨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