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0〕7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贵州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从2010年10月开始,我省将进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时对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
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在城乡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做好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以“一好双强”为目标,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重点为在农村致富能手、协会负责人、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到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