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分配给我区一个候选名额,请在本单位、本系统内按照以下条件推选一名初评候选人。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
(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
(三)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四)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理论创新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材料
1、推荐单位要对拟报人选进行考察,对产生的人选写出5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和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社会影响等情况的报告;
2、须提供被推荐人两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和电子版;
3、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报名资料中涉及的发表在法学核心刊物上的论文或论文复印件、专著或专著封面复印件和奖项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