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环保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产业字[2010]1169号)
南昌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环保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洪发改文[2010]99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环保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产厂房、生产辅助用房、综合大楼,建设新厂区道路、管线系统、围墙、绿地等,配套建设水、电、气等公用动力设施和系统以及购置产品生产关键加工设备,形成年产14.8379万吨锅炉、压力容器、环保产品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3723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