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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林木种苗及湿地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项目布局:在赣西北罗霄山山地丘陵区建设一个红豆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在赣东北武夷山山地丘陵区建设一个厚皮香、甜槠、伯乐树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

  (二)林业湿地保护项目

  为确保完成湿地保护工程“十一五”规划建设任务,今年重点支持已列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一五”规划尚未立项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1、县(市、区)发改委、林业局于2010年8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设区市发改委、林业局审核。

  2、设区市发改委、林业局对县(市、区)上报的项目或市本级实施的项目进行初审后,2010年8月20日前一式四份上报省发改委、省林业厅。

  3、单个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的,由省发改委商省林业厅审批。

  单个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2亿元,或单个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越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由省发改委、省林业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省林业厅直属单位实施的项目,由省林业厅报省发改委审批。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据林业基本建设程序,委托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林业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林木种苗或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必须达到《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各市、县(区)发改委、林业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并按照《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筛选、初审及提报工作。

  五、其他

  项目申报中的具体问题或情况,请与省发改委、省林业厅联系。

  省发改委农经处江东灿,联系电话:0791-6280054;

  省林业厅计财处李木兰,联系电话:0791-5269618;

  省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局陈建华:联系电话:0791-5269535(林木种苗项目);

  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黄鹏,联系电话:0791-8592547(湿地保护建设项目)。

  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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