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宜黄塑料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环资字[2010]1425号)
抚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江西宜黄塑料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抚发改工产字[2010]41号)文收悉,经研究,并经我委8月5日会同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中小企业局组织专家组对江西宜黄塑料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宜黄塑料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二、江西宜黄塑料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基地规划总面积264.6公顷,总投资估算16433.5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基本可行,具体项目在实施时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
三、基地建设要坚持合理开发、科学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规划用地要与宜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按项目建设进度依法依规办理。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到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