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酒生产线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产业字[2010]1445号)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四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酒生产线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的请示》(宜市发改工字[2010]93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四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酒生产线扩建项目予以备案,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樟树市阁山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包装车间、成品酒仓库、技术中心等生产设施,以及物流中心、动力车间、锅炉房等辅助设施,形成年产10万吨商品酒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9284.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