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贫困县开展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确农户属性,确定低收入贫困人口规模

  (一)明确农户属性

  贫困农户分为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和五保户。

  1扶贫户:指2009年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50元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户。

  2低保户:指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各试点县按现行政策标准确定。

  3扶贫低保户: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

  4五保户: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二)低收入贫困人口的规模

  根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的测算结果,我省按照1550元的扶贫标准测算,确定全省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规模为276万人。

  四、试点范围

  在全省57个贫困县开展试点。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5个:娄烦、天镇、阳高、广灵、灵丘、浑源、右玉、武乡、壶关、平顺、左权、和顺、河曲、保德、神池、代县、五寨、岢岚、宁武、静乐、繁峙、五台、偏关、方山、石楼、兴县、临县、岚县、中阳、隰县、永和、吉县、汾西、大宁、平陆县。

  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17个:吕梁市离石区、交口、柳林、安泽、浮山、古县、蒲县、乡宁、榆社、沁县、沁源、陵川、沁水、闻喜、万荣、夏县、垣曲县。

  省扶贫开发工作插花县(区)5个:朔州市平鲁区、阳曲、山阴、昔阳、交城县。

  五、实施方法、步骤和工作进度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从2010年7月起至11月底完成。

  (一)召开专门会议,做好试点准备工作(2010年7月21日-7月31日)。

  7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组以1550元的扶贫标准确定各市低收入贫困人口规模;对相关市、县的扶贫、民政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试点工作业务培训。省、市、县、乡(镇)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