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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湘政办发[2010]4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全社会商标意识,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健全商标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商标在建设创新型湖南和实现富民强省中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全社会商标意识普遍提高,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自主商标拥有量大幅增加,商标保护现状明显改善,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体目标: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平均增长10%以上,拥有有效注册商标 1200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00件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达到2000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80件以上;所有出口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使用自主商标的商品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50%以上;所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都拥有注册商标,其中80%以上建立商标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商标专干;企业商标专干达到 10000人以上;有一定规模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商标代理机构达到10家以上;有较高理论和专业水平的商标专家队伍达到100人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商标政策体系。将实施商标战略纳入地方和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地区和行业商标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与自主培育;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等与商标战略的衔接;促进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商标有效保护创新成果;在对外贸易中加强商标管理,积极、稳妥解决商标国际争端。
  (二)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根据商标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机构建设,充实商标行政执法力量,建立一支稳定、专业、高效的商标行政执法队伍。完善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合力,增强执法协作效能。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
  (三)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和使用商标,指导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前进行商标信息检索,积极防范风险;大力提高企业管理和保护商标的水平,引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能力;全面提升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意识,加强企业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的能力,引导企业以商标整合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创立知名品牌;鼓励、引导企业以商标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开发利用商标权的市场价值;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开展面向企业的商标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各类商标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试点追踪调查机制,全程测评试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情况;鼓励商标管理和运用水平较高的企业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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