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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2MW光电建筑应用项目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2MW光电建筑应用项目的批复
(赣发改能源字[2010]1143号)


新余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求核准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2MW光电建筑项目的请示》(余发改工业文[2010]162号)收悉。项目已组织专家审查,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对节能减排和改善环境有显著作用,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同意建设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2MW光电建筑应用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利用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的新余产业园内三期厂房(5#~9#厂房、两栋备用厂房)建筑屋顶建设,不需新增土地;新余太阳辐射较丰富,太阳能年平均辐射总量1271.96 KWh/m2,多年平均年日照小时数1655小时,适合光伏发电。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2.042MW,设计安装9282块太阳能电池组件,全部采用建筑结合固定安装方式,太阳能电池组件有效利用面积45000平方米,主要设备由多晶硅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升压变压器、监控系统等组成。

  四、项目接入系统按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赛维LDK公司太阳能2MW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电站接入系统评审意见的通知》(赣电发展[2010]139号)执行。

  五、项目静态投资4886.11万元,单位投资23928.06元/千瓦,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和申请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解决,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2MWp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环评字[2010]223号)、《关于印发赛维LDK公司太阳能2MW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电站接入系统评审意见的通知》(赣电发展[2010]13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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