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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

  1优化提升“3+5”城市群。统筹规划“3+5”城市群的空间格局和目标定位,统一规划跨区域的资源开发、产业布局、设施配套、市场体系等重大问题。打破行政体制障碍,创新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城际铁路、机场、长株潭组合港和岳阳港等现代交通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动人口、产业、技术、资本和市场的聚集和融合,放大同城效应。加快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力争今后五年,“3+5”城市群经济总量占全省8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65%,把“3+5”城市群打造成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现代化生态城市群。

  2加快湘南开放崛起步伐。重点对接粤港澳和北部湾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抓住机遇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现代农业,加强生态保护,把湘南打造成全省对外开放的引领区、产业承接的先导区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3加大大湘西开发扶持力度。着力改善大湘西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绿色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把大湘西建设成全国重要的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和面向西部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库区水淹区、边远山区、林区的扶持。继续将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加强重大项目和优惠政策支持。推进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

  九、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

  1保持投资合理稳定增长。进一步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增强投资对结构调整、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消费的带动能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引导资金投向自主创新、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规划实施一大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

  2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扩大住房、汽车消费,加快培育文化、旅游、健身、节庆等消费热点。鼓励发展市场主导、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共同参与的消费信贷。支持建设和发展面向农村市场的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配送中心,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建材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政策。规范流通秩序,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把扩大消费和促进消费方式转变结合起来,正确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提倡文明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消费。大力倡导节约环保、低碳排放的“两型”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3在扩大外贸规模的同时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继续扩大外贸规模,做大做强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烟花爆竹、陶瓷、湘绣等出口拳头产品,强化出口品牌和基地建设,推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外贸市场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扩大以承接服务外包为主的服务贸易出口,大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以实施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管理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行动”,逐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积极促进建筑、交通、商业、民用等领域的节能推广。加强清洁生产、低碳技术等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和应用。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把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作为企业登记成立的前置条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实行环境污染末位淘汰,每年淘汰关闭一批严重排污设施和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2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领域的环境治理。着力抓好6个国家级和24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大力开发和应用低碳技术,把长株潭建设成循环经济城市群。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按照洞庭湖综合治理规划和方案,统筹推进水利配套、生态修复、控源截污等工程,保持湖区水域面积,提高湖区水体质量。加大对湘、资、沅、澧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两岸生态和涉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流域性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突出重大污染区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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