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1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按照“布局集中、功能紧凑、发展集约、生态友好、合理分工”的要求,加强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加速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着力打造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增长极,提高经济首位度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提质扩容。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扶持发展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和边贸城镇,突出支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越的县(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全国“百强县”,建设一批高品质、功能型、特色型的精品小城镇。
2全面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领域,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市公共产品供给,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和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加快城镇住宅建设,建立住房市场供应与政府保障房供应相结合的供应体系,加大普通商品房供给力度,加快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力度,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
3统筹城乡发展。以加快新型城镇化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转变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加强城乡规划的管理和协调,加快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制体系。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使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医疗、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户籍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以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生态化为重点,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运用现代科技和先进生产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加强产粮大县、商品粮基地建设,主要依靠复种扩面、技术推广、改良土壤、机械作业、良种良法、防灾保产等手段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重点改造提升水稻、畜禽、水果、茶叶、油料、蔬菜、水产、棉麻、竹木、中药材等10大支柱产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农村经营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农业基地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期货+订单”的经营模式。加快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等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信用担保和农村小额贷款,加快建立农村保险体系。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等生态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城市农业和外向型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