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关于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新建赣中再生金属集散市场一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环资字[2010]1497号)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新建赣中再生金属集散市场一期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宜市发改工字[2010]108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新建赣中再生金属集散市场一期建设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建设“五区一中心”,即:拆解分拣区、仓储物流区、交易市场区、商品展示区、综合服务区和信息中心,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一期)。建成后年处理再生资源量100万吨,主要产品为拆解、分拣后的钢铁、有色金属、废旧机电产品、附属塑料和橡胶等可再利用物资。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6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建、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和清洁生产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