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公务员地方津贴和边远地区艰苦津贴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丰富收入分配形式。完善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鼓励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实施股权、期权激励,完善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依法落实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规定。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制度,坚持奖励向生产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扩大对农村、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五)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1.加快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市场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协调发展。加强人才(劳动力)市场资源整合,积极探索跨地区、跨行业的参股、重组、兼并等市场资源整合模式,促进各类市场资源贯通、服务贯通,推进人才市场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整合人才信息资源,构建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积极发展网络人才市场,形成开放的人才信息和公共政策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省、市、县及部分企业、高校的信息联网,与全国及兄弟省市对接,推进人才市场由集市型向信息化转变。
2.强化人才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气步增强服务功能,减少服务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积极发展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业务,满足各类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创建创业服务网络,探索多种组织形式,为人才创业提供服务。加强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执法保护力度,鼓励创造知识财产,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市场和文化氛围。着力转变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网络服务”、“窗口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人员培训,提升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3.加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监管。认真执行各项人才公共服务政策法规,不断健全人才公共服务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机构准人制度、年审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与认证制度,加强行业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人才公共服务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人才中介机构服务等级标准和评定办法,建立科学的信用质量评价体系。严厉查处人才公共服务中的违规行为,建立人才服务业退出机制。抓紧建立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作用。
(六)促进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1.促进城乡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坚持以城带乡、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人才资源开发。加大城市带动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的政策措施,引导人才向农村流动,全面提高农村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加大农村人才开发投入,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津贴标准。加大农村人才创业的政策支持,制定实施农村人才奖励政策。建立以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推进城乡人才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人才资源共享。
2.促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打破人才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限制,实施开放的人才政策,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建立健全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制度。制定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向企业流动的政策,畅通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渠道,积极引导优秀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人才以技术服务、技术入股、成果转让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将中小企业人才发展纳入全省人才发展体系之中,建立人才工作组织体系向中小企业延伸的人才工作新机制,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公共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人才快速发展。
3.促进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坚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所有制组织中的人才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支持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之间的人才交流。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努力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快速发展。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培训、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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