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关于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评估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关于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评估工作的通知
(赣发改环资字[2010]1541号)


萍乡市发改委:
  萍乡市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首批批复的资源枯竭城市,连续四年的中央财力性转移支持将于今年到期。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谋划下一步工作,国家发改委将牵头开展转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务院。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东北[2010]199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地方评估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机构。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及时成立萍乡资源枯竭城市评估工作组,落实专门机构负责评估工作。
  二、科学评估。按照发改办东北[2010]1998号文件确定的五项评估重点,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三、按时上报。请于9月10日之前,将评估报告报我委。8月25日前,将负责评估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电话、邮箱)报我委。
  四、其他要求。提前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和总评估准备工作,注意与地方评估的衔接,保证前后一致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