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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抓紧对2008年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安排的煤矿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全面进行“回头梳理排查”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抓紧对2008年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安排的煤矿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全面进行“回头梳理排查”的通知》的通知
(赣发改能源字[2010]1576号)


宜春市、景德镇市、萍乡市发改委,省煤炭集团公司:

  国家发改委《关于抓紧对2008年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安排的煤矿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全面进行“回头梳理排查”的通知》要求做好2008年四季度以来扩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回头梳理排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回头梳理排查”工作,形成工作报告,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省能源局煤炭油气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报告中要详细说明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如资金未到位,请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工作报告中要说明项目截止2010年8月底的工程进度、完成投资情况以及到2010年底的预计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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