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精心做好医改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面完成2010年度医改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医改任务目标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把签订医改责任书(状)作为推进医改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层落实到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牵头处(科)室,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承担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工作进度,切实提高医改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力。
(二)加强医改督查考核。要建立健全医改督导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督导,督促进度滞后地区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强化医改监测工作质量,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和完整。要健全医改考核制度,结合督查和监测情况,制定完善本地区考核方案,增强操作性和针对性,把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工作考核。
(三)推进医改信息交流。建立医改信息联络员制度,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要确定一名综合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医改信息联络员,及时掌握本地医改进展情况,汇集整理医改工作的新思路、新政策、新举措,形成书面材料定期上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改工作机构(医改办)能力建设,配备专门力量,强化人、财、物保障,使其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职能。要采取多种形式,交流医改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地认真填写医改信息联络员登记表(附表),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省卫生厅医改办。
(四)营造良好医改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认识舆论宣传对于推进医改的重要作用,要制定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医改宣传活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点宣传医改的政策、进展和成效,通过采访、案例报道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及时客观反映医改给群众带来的实惠。要积极调动专家学者、舆论媒体的积极性,主动向社会公布医改进展情况,及时解答重大政策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争取最广泛理解和支持。
附表:医改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附表
医改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市卫生局(盖章)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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