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落实2010年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卫发〔2010〕206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7月下旬,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系统医改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对落实2010年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省卫生厅与各市卫生局和省级医疗单位分别签订了医改责任书(状)。为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医改责任,全面完成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医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学习领会这两个会议的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尽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医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系统的中心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肯定成绩,直面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医改这件关系民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各地各单位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实施进度,科学合理设定具体工作指标,在8月底前制定印发本地区本单位的医改主要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医改工作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三)要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医改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坚持上下联动、统分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要广泛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到提高效率和改善服务上来,真正发挥医改主力军的作用。
(四)要进一步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医改的各个环节和工作中,对已启动的项目要抓好工作进度和实效;对未启动的项目要积极准备、尽快实施;对重点任务要加强跟踪和督查;对难点任务要认真研究、重点突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突出惠民措施,增强改革实效,确保今年医改任务全面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