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1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医科院及所属单位:
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加强医学科研伦理审查体系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伦理监督对卫生科技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
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卫办科教发〔2007〕17号)要求,我厅决定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专家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对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咨询意见;对重大科研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对全省医学相关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相关伦理研究与培训。
附件: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
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陈晓阳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教授 人文医学
副主任委员
王 辉 山东省卫生厅科教国合处 处长 卫生管理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欣 山东省立医院 教授 血液科
王玉林 山东省立医院 教授 儿科
孔北华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教授 妇科
齐元富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教授 肿瘤内科
孙晓筠 山东省卫生厅科教国合处 副处长 科研管理
刘奇迹 山东大学医学院 教授 医学遗传学
刘典恩 潍坊医学院 教授 医学哲学
李 胜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研究员 肝胆外科
张岫美 山东大学医学院 教授 药理学
陈子江 山东省立医院 教授 辅助生殖技术
姜国胜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研究员 免疫学
徐爱强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预防医学
曹永福 山东大学医学院 副教授 医学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