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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1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医科院及所属单位:
  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加强医学科研伦理审查体系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伦理监督对卫生科技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卫办科教发〔2007〕17号)要求,我厅决定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专家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对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咨询意见;对重大科研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对全省医学相关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相关伦理研究与培训。

  附件: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
  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陈晓阳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教授    人文医学
  副主任委员
  王 辉  山东省卫生厅科教国合处 处长    卫生管理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欣  山东省立医院       教授    血液科
  王玉林  山东省立医院       教授    儿科
  孔北华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教授    妇科
  齐元富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教授    肿瘤内科
  孙晓筠  山东省卫生厅科教国合处  副处长   科研管理
  刘奇迹  山东大学医学院      教授    医学遗传学
  刘典恩  潍坊医学院        教授    医学哲学
  李 胜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研究员   肝胆外科
  张岫美  山东大学医学院      教授    药理学
  陈子江  山东省立医院       教授    辅助生殖技术
  姜国胜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研究员   免疫学
  徐爱强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预防医学
  曹永福  山东大学医学院      副教授   医学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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