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三年实施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三年实施规划的通知
(陕政发〔2010〕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三年实施规划》已经2010年第1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陕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三年实施规划

  为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增强全省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编制实施《陕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三年实施规划》。

  一、校舍排查鉴定情况

  我省位于我国大陆东西、南北构造的交汇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全省107个县(市、区)中,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县(市、区)(以下称“两区”)达77个,“两区”中小学校舍面积占全省中小学校舍总面积的82%。另外,我省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对中小学校舍安全构成很大威胁。不少校舍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筑建设标准普遍较低,消防、防雷等设施不够完善;个别校舍选址不合理,学校周边存在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灾害等隐患。加之我省又是汶川地震三个重灾省份之一,因灾造成校舍危房面积大量增加,一些地区有相当一部分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校舍安全存在很大隐患,抗震加固任务十分繁重。

  截至2009年10月底,全省107个县(市、区)已经全面完成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共排查鉴定学校15795所,其中安全学校2041所,需要加固学校2940所,需要重建学校1472所,需要加固和重建学校9218所,需要迁移学校124所;按照抗震设防烈度划分,无设防学校2183所,6度设防学校3117所,7度设防学校8739所,8度设防学校1744所,9度设防学校12所。全省中小学校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学校10495所,洪涝灾害易发区学校465所,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学校424所,处于危险地段学校481所,影响校舍安全的危险或禁止建设地段学校359所,存在安全隐患学校3265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