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事节庆会展工作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市农办〔2010〕94号)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事节庆会展工作有序、全面发展,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产不增收等问题,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农事节庆会展工作,建立健全我市农事节庆会展与发展现代农业相适应的要求的农事节庆活动工作机制,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事节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农事节庆会展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的农事节庆工作,为发展城乡统筹、共享生活品质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及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导向目录建议和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农产品发展要求,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实现“以节会友、以节拓市、以节富民”,全面提升我市农事节庆活动,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城乡统筹,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一县一品农业经济,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三、目标任务
至2015年,全市各区、县(市)重点开展2个左右的上档次、有规模、现特色的农事节庆活动,实现“县县有节、月月有节”,全面提升我市农事节庆会展工作的水平,建成全面完善的农事节庆会展制度。通过农事节庆活动,进一步开拓我市优质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市场意识,促进农产品推介销售,提高我市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扶持政策
根据《杭州市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各区、县(市)农事节庆转型升级的有关活动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转型升级农事节庆活动项目由各区、县(市)申报,经市审核同意并列入全市农事节庆会展以奖代补年度计划,所举办的农事节庆活动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区、县(市)和市级部门联合承办,按照农事节庆活动举办的水平、档次、规模、效果,经市专家组进行绩效考评后,分别给予15万元左右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