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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2010-2030年公墓建设规划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2010-2030年公墓建设规划的通知
(铜政〔2010〕49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铜陵市2010-2030年公墓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铜陵市2010-2030年公墓建设规划

  公墓是一项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墓建设规划,对于促进殡葬改革,统筹城乡发展,节约土地和保护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规范公墓建设,提高公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铜陵市2010-2030年公墓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家关于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以加强公墓建设规划指导为手段,完善全市公墓建设体系,推进经营性公墓管理体制转变和骨灰多样化处理方式,加强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公墓建设,不断促进殡葬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城乡公墓建设,兼顾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科学规划,合理控制全市公墓供给总量。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优化和集约用地,节约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公墓建设。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殡葬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墓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公墓管理,促进公墓健康发展。

  4.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不断提高公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困难群众丧葬需求。

  (三)发展目标。

  1.围绕生态山水铜都建设,重点抓好骨灰安葬方式改革,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至2030年,全市公墓规划建设中,墓葬逐步降低到50%,草坪葬、花葬、树葬等生态葬法占35%,骨灰堂存放和骨灰撒江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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