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省食用菌工作站为项目牵头单位,淄川蔬菜局、莘县奥瑞菌业有限公司、鱼台县红草湾木耳种植专业合作社、山东维多利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为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其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
该项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由省食用菌工作站站长任组长,省食用菌工作站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科科长以及各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协调和运作,保证按项目要求顺利实施。
项目技术领导小组由牵头单位、实施单位技术骨干和特邀食用菌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落实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组织验收、总结等工作。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
省食用菌工作站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定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分解的任务,制定出针对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与省站签署项目任务书。
(三)建立项目实施档案
为保证项目实施工作具体化和制度化,项目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都要对项目的实施活动和环节进行全程记录,收集保存好图片、文字、影像等资料,归档整理,建立全程完整的工作、技术档案。
(四)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档案
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预算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支付,建立资金管理档案。
(五)做好技术示范、推广,探讨推广模式
通过核心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域展示推广项目的集成技术,同时通过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的形式,将技术成果通过合作研究网络向周边地区辐射推广。
技术推广模式采用“科研+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由科研单位制定具体技术路线和技术操作规程,由公司在基地进行示范,公司为农户提供高质量的菌种并建立产品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渠道,发动农民进行生产,利用企业的联动,从而保证科学技术普及到位,农民能熟练掌握真正技术,无产品销售顾虑,实现企业和农户的双赢。
(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农民素质
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推广普及大棚珍稀食用菌周年高效栽培技术,制定和印发技术规范(程),提高项目区菇农科学种菇水平。
(七)做好检查督导和验收总结
省食用菌工作站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要不定期的做好项目的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各项目县(市、区)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省食用菌工作站工作,每月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于本地推广的品种、模式,要适时做好品种的测产工作,所有项目县(市、区)实施单位工作结束后,由省食用菌工作站统一组织安排验收。项目完成后搞好总结、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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