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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7月-8月)。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学习,达到教育提高目的。

  (二)对照检查阶段(8月-9月)。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围绕依法履职情况开展自查。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要求,修订能力席位标准,完善责任体系。制定能力提升计划。

  (三)整改完善阶段(10月-11月)。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整改措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了确保活动顺利推进,成立荆州市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把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严禁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二)抓好载体,注重结合。活动要始终与绩效考核、优化经济环境紧密结合,做到相互联动,整体推进。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和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努力营造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督促检查,落实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工作,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的进展情况。要对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责任体系、制定能力席位标准和提升能力措施等进行重点抽查。要设立行政投诉电话、行政投诉信箱,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行为的投诉进行转办、督查。同时,把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活动结束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座谈交流、群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对工作开展卓有成效、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大力提高的,社会群众满意,要进行表彰;对不按规定开展活动、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特别是在依法履职上出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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