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职改办字[2010]8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继续教育和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做好2010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任职资格及学历要求: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其中先工作后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需从事本专业15年;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2、外语能力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均须取得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长期为连续工作20年);
(3)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4)在野外长期从事地质、勘察、水文勘测、测绘、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指任现职连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6)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的;获得博士学位的;
(7)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的;
(8)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提供5个模块的考试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1)年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3)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计算机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4)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5)山区县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任职资格者。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和《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其中评审表和考核登记表为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标准表格,非标准表格不予受理。
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20份。
3、主管部门或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函1份,同时附《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附件3)及电子版(EXCEL格式)。
4、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公示证明1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1份。
6、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自传1份,主要反映本人近5年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情况。
7、学历证(在提供最高学历的同时还需提供专业院校第一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能力合格证、聘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身份证、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免试审核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译著、刊物等。任现职以来能代表自己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其中有2篇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省内外行业(学会)发行的学术期刊(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注册刊号)上发表,或有3篇专业论文在单位办的内部期刊、学术论文集上刊登,或由国家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