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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水稻大豆高产创建产量测产验收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水稻:用机械收获后装袋并称重,计算总重量(单位:公斤,用W表示);专家组对实收面积进行测量(单位:亩,用S表示);随机抽取实收数量的1/10左右进行称重、去杂,测定杂质含量(单位:%,用I表示);取去杂后的稻谷1公斤测定水分和空瘪率,烘干到含水量20%以下,剔出空瘪粒,测定空瘪率(单位:%,用E表示);用谷物水分速测仪测定含水率,重复10次取平均值(单位:%,用M表示)。
  大豆:在每个备选地块上选择1亩以上进行实收实脱,称重,用水分测定仪测定含水量。
  2、计算公式。
  水稻实收产量Y=W×(1-I)×(1-E)×[(1-M)÷(1-Mo)]/S;
  Mo为标准干重含水率:粳稻=14.5%。
  大豆实收产量(公斤/亩)=每亩鲜重(公斤)x[1-含水量(%)]/[1-13.5%]
  注:13.5%为标准含水量。
  四、测产验收结果确认
  1、汇总评估。复测专家组对复测或实打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认定。复测结果与自测结果相差不超过5%时,承认自测结果有效;结果相差5%~10%时,采用两者的平均数;相差10%以上时,以复测结果为准。1辐射带动田的产量以初测的数据为准,十亩高产示范田的最终结果以实打为准。
  2、出具报告。验收结束后,专家组提交验收报告。

  附件2:
  2010年水稻十亩高产攻关田初测产量调查表

  项目地点:    面积:    品种:    测产日期:

取样点

种植密度 (万穴/亩)

亩有效穗 (万穗/亩)

穗粒数(粒)

穗实粒数(粒)

结实率(%)

千粒重(克)

理论亩产(公斤/亩)

预计收获时期

1

 

 

 

 

 

 

 

 

2

 

 

 

 

 

 

 

 

3

 

 

 

 

 

 

 

 

4

 

 

 

 

 

 

 

 

5

 

 

 

 

 

 

 

 

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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