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1、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确保人均不低于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足额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额预算工资保障到位。确保财政部门补偿的其他资金(如离退休人员工资)足额到位。确保从医保基金中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足额到位。(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合理的补偿办法。(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分别负责)
2、指导所辖县(区)科学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巡回医疗,主动上门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卫生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八)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新建泾源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筑面积4516平方米,年内完成土建工程;新建彭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年内完成土建工程;新建原州区文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年内完成土建工程;改建隆德县杨河乡中心卫生院,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年内完成土建工程;改建彭阳县草庙乡中心卫生院,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内完成土建工程;扩建泾源县泾河源镇中心卫生院,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年内完成土建工程;西吉县新建15个村卫生室,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年内建成;彭阳县新建10个村卫生室,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年内建成。加快2009年未建成的原州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隆德县人民医院和西吉县人民医院建设,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建设1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改委、卫生局负责)
(九)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1、制定全市农村医疗卫生岗位需求计划,落实自治区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做好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协议签订工作。(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