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0〕996号)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呈报2009年延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市发改字〔2010〕1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你市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区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同意在宝塔、洛川、宜川、黄陵、吴起、富县、延川、安塞、延长、子长、黄龙、志丹、甘泉等十三县(区)的407个行政村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二、同意建设基本口粮田252200亩,其中新建基本口粮田40872亩,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127666亩,田间设施配套21021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62641亩。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