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财办农〔2010〕8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管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
为贯彻
农业部、发改委和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陕政发[2009]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省财政2010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给予扶持,根据《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共同编制了《2010年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认真组织,密切协作,加强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水利厅
二○一○年六月二日
2010年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指南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民用水者协会等,下同),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七大”工程,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为做好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陕政发[2009]19号)的要求,根据《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发展较好、运行规范、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经营成效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帮助解决示范社在生产经营、加工储运、市场营销、信息技术等服务能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和适应市场发展能力,不断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
二、资金使用方向
2010年项目资金 ,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和抗风险能力建设。申报项目应当在下列扶持内容中选择1-3项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决定性和关键性作用的环节进行建设,具体内容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经营管理人员和成员培训。对合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成员开展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食品安全、生产实用技术和知识的培训,必要的信息网络和培训设备购置。
2、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引进与推广良种良法、建设温室大棚、改造标准化生产基地内的田间水利工程设施及购置微、小型灌溉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等。
3、畜牧饲养小区建设。建设标准化圈舍、饲料加工、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购置相关设备和环保处理设施等。
4、农业机械服务经营。购置农机检测维修设备,开展农机配件、用油、作业信息服务,协助做好农机安全、作业管理,引进推广新机具,开拓农机经营市场。
5、渔业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建设养殖设施、购置相关设备等。
6、实施品牌战略。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产地标准等认证,实施商标注册,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