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
(南价格〔2010〕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掌握我市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情况,推进房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规范,我局近期将对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市内居民住宅小区房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房屋业主,有关房产中介服务机构。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1、市内居民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办理业主房产证的机构和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深入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居民住宅小区,调查了解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房地产企业或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办理业主房产证收费的情况;
2、向房产业主了解对办理房产证收费、程序、时间、结果等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的主要方式
1、填报调查表。调查对象填报《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调查表》(附件1);物业公司发放《办理房产证收费业主意见调查表》(附件2)给住宅小区的广大业主填写,并负责回收。
2、进行现场调查。我局组成工作调查小组,深入调查对象和小区,进行现场实际调查,了解和掌握情况。
四、具体要求
1、各调查对象应重视本次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调查工作,实事求是的填报调查表,同时认真组织业主填写好调查表,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收费情况。
2、各调查对象要积极配合我局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的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政策,加强宣传解释,为小区和广大业主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3、加强联系,调查对象对填报调查表的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向我局进行咨询。联系人: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科杨裕娟 5539293,价格科 梁浩泉 5539290,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周志德 5851160。
五、相关说明
1、调查表可从南宁价格信息网“价格文件”栏目下载,也可到我局领取。
2、各调查对象请于9月20日前将2份调查表(附件1表须盖单位公章)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