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审。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3
业务号:
补正通知书
:
你单位于 年月日向本局提交的“ ”商标
认定/延续申请。经审查,本局认为:根据《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第
条第
款第
项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该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以下材料:
1.
2.
3.
……
请接到本通知书后,于5日内补正申请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4
业务号:
不予认定/延续通知书
:
你单位向本局申请
认定/延续“ ”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审议,因
(说明理由),不符合《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第
条第
款第
项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未通过评审,本局决定不予
认定/延续。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本局提出异议。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