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川商改〔2010〕38号)
各市(州)商务局、成都市物流办:
为加快全省第三方物流发展,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0〕23号),现转发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创新思维,因地制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工作,切实将《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完成省厅下达各地2010年的第三方物流增幅目标;完成《意见》中提出的2010年至2012年间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各项目标任务。各地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情况、问题,请及时报省商务厅。
请各地将将第三方物流发展牵头协调工作的部门联络人员于8月27日前报省商务厅(如商务局未负责牵头协调工作的,也请告知在何部门,并请其与我厅联系),以便加强工作衔接。
联系人:商业改革发展处 陈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