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大中专毕业生中开展“给薪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0年8月30日)
为帮助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市政府决定,组织我市毕业生在职教城开展“给薪培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派遣到我市报到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专业设置
开设如下19个专业:
二产专业:数控机床、汽车维护(修)、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制图)、电梯维修、电工、焊工、钳工。
三产专业:理财规划、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营销(推销员)、收银员、调酒员、保安、电子商务、物业管理、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美发。
三、培训时间
3个月-六个月。
四、相关待遇
1.培训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由市人才服务局、市就业局按市场需求实施岗位对接,推荐就业。
3.对完成培训计划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75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