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拉政办发[2010]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由市发展和改革委拟定的《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九月三日
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7号)精神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10]22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推进我市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对我市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虽然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大幅提高,食物供给日益丰富,粮食产量已基本能够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但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因素对粮食生产的制约等问题的日益突出,粮食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从我市来看,受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制约,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生产科技含量较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粮食质量和品种的需求越来越高,我市粮食需求对内地粮食市场的依存度也越来越高。同时,随着对青棵等转化用粮企业的增加,当地粮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我市设备落后,粮食加工转化率不高,储粮先进技术运用程度低和粮食运输装倒机械化程度低,导致我市在粮食生产、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上损失浪费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此外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消费方式造成的浪费现象也较为突出。为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当成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一手抓粮食生产,稳定和提高粮食产量,扩大粮食供应;一手抓粮食节约,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抑制不合理需求,务必在全市形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